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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时间:2015-05-25 10:56:24 回复律师:蔡建律师 咨询热线:

您好,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,公司应当在入职一个月内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担向您支付双倍工资,如果您想离职,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,公司不得扣除您的工资。如果公司违法扣除您的工资,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。

回复时间:2015-05-04 09:54:21 回复律师:蔡建律师 咨询热线:

您好,1、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“出租居住房屋,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(有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),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。”该群租行为应由公安部门进行罚款处罚;2、《合同法》第224条第二款规定: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”因此,如果王某在未经过您的同意后转租给别人属于严重违约,您可以要求解除与王某的租赁合同,同时要求某饭店腾空并移交房屋。

回复时间:2015-05-04 09:54:02 回复律师:蔡建律师 咨询热线: